新闻发言人制度
为树立公开、高效、务实和负责任的公益慈善社会组织形象,进一步推进本会信息公开,确保受益人、捐赠人、媒体和社会公众能够通过权威、公开的渠道获取本会新闻资讯,有效地引导舆论,全面、及时、准确地公开本会工作动态,塑造本会较高透明度的形象,制定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
一、新闻发言人的职责
由本会执行干事出任新闻发言人,代表本会向新闻媒体并通过新闻媒体向公众发布可公开传播的本会相关工作信息,通过介绍工作、通报情况、说明立场和回答新闻媒体记者提问等方式,提高本会工作透明度,加强与受益人、捐赠人和社会公众之间的联系,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争取强有力的舆论支持。
二、新闻发布的主要形式和内容
(一)按需召开新闻发布会
根据工作需要、事件发生或公众需求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主要是对我会工作相关有关情况及受益人、捐赠人、媒体和社会公众关注的事项进行发布和说明;
若遇有一定社会影响的重要慈善公益项目活动等,将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气会、座谈会等,向受益人、捐赠人、媒体和社会公众公布有关信息。新闻发布要坚持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准确地向受益人、捐赠人、媒体和社会公众公布真实情况。
(二)通过本会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和博客及慈善中国网站发布新闻,发布的内容要与新闻发布会发布的内容一致。
三、新闻发布的工作机制
新闻发布工作由秘书处组织实施,并负责新闻发言人制度的日常管理和协调工作。
四、新闻采集及报送途径
重大事项、重要事件的信息采集与报送,由各对口业务部门负责。
五、新闻发布的审批管理
(一)一般的新闻发布活动,由秘书处编制计划与内容,报秘书长批准。
(二)涉及本会重要工作及重大决策的发布,报理事长批准。
(三)对受益人、捐赠人、媒体和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需由新闻发言人出面进行舆论引导的,经理事长批准进行。
六、工作要求
严肃新闻发布纪律。未经授权,任何人不得以本会名义擅自发布新闻信息。对因蓄意封锁消息、新闻发布不及时或随意向新闻媒体公布新闻信息等行为,导致突发性事件报道和舆论引导不利而造成消极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要对责任人严肃查处,追究责任。
本规定于2020年6月27日经第二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通过执行。
广州市利世慈善基金会
2020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