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广州市利世慈善基金会关于规范社会组织法人治理专项整治自查自纠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1-06-28 发布者:广州市利世慈善基金会
为进一步规范社会组织法人治理,促进我市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根据省民政厅关于规范社会组织法人治理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和广州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印发《关于规范社会组织法人治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有关要求,决定从4月底至9月底在全市性社会组织开展法人治理专项整治工作。广州市利世慈善基金会于2015年6月4日经广州市民政局(穗社基核字【2015】6号)批复成立;2018年8月15日广州市民政局(穗民社【2018】73号)批复认定为慈善组织,属于非公募慈善组织,通过发起人捐赠和定向募捐筹集资金。本会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弘扬中华民族博大的慈善文化,务实有效地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公益慈善活动。为提高公民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为新时代和谐社会而努力。践行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无私奉献经济与精神的双重关爱。本会近年来坚持规范运作,按照要求不断完善治理结构,理事会、监事会以及内部下设部门运作规范。本会成立之初,开始逐步建立了相对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按照章程和规章制度开展日常工作,建立较为完善有效的决策机制和管理机制。一是规范理事会运作。完善理事会的召开、表决、披露程序和理事会议事制度,规范理事提名和选举程序,理事会成员的构成符合《基金会管理条例》的监管要求。二是强化监事会作用。监事会对本会财务等重大事项进行监督,对本会发展、人员履职等情况进行监督,对重大事项和重要决策发表意见,并通过监事会决议形式推动监督工作,起到了监督、反馈、不断改进的作用。三是突出党支部的引领作用。广州市利世慈善基金会在2015年成立之初,便旗帜鲜明地确定了“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为宗旨,致力于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公益活动,发展社会慈善事业。2020年11月份,中共广州市利世慈善基金会支部正式成立,对基金会的发展产生明显的引领作用。利世慈善基金会始终将党建工作作为推动慈善工作的基本点,全面加强党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让党建工作成为推动基金会慈善工作的领导力和推动力。根据《关于规范社会组织法人治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有关要求,我会严格对照《规范社会组织法人治理专项整治自查自纠表(基金会及慈善组织)》进行逐一自查自纠,情况如下:本会属于慈善基金会,2018年8月15日被广州市民政局(穗民社【2018】73号)批复认定为慈善组织。根据《广州市利世慈善基金会章程》第四章第十二条至第三十一条,明确规定了理事会、监事会有关职责,理事会每年召开3次。本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章程的规定,按时换届,理事会、监事会按规定履行职责,本会的重大公益慈善活动均通过理事会进行讨论决议,每次理事会议均形成会议纪要并上传至社会组织管理局指定平台进行信息公开。本会理事长耿长伟未在其他组织担任法定代表人。本会正在长期开展慈善活动。若长期未开展活动,将按照相关规定主动注销。本会至今已建立了《理事会工作制度》、《信息公开制度》、《会计、财务和理财及资产管理制度》、《内部矛盾解决管理制度》,以及《人事管理制度》、《印鉴保管使用管理制度》、《证书管理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所有规章制度均通过理事会议讨论决议通过,并在社会组织管理局指定平台、本会官网、公众号等平台进行信息公开。本会严格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按照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按照章程设立分支机构。本会不存在未按照章程规定设立分支(代表)机构、不存在任何未按规定或拒不接受登记管理机关行政检查的行为。我会坚决抵制非法社会组织,坚持规范化办会、依法依规开展慈善活动,不存在与非法社会组织勾连开展活动或为其活动提供便利的情况,未有参与成立或加入非法社会组织,未接收非法社会组织作为分支或下属机构,也不存在为非法社会组织提供账户使用等便利、为非法社会组织进行虚假宣传等情况。我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章程,建立了《信息公开制度》和《新闻发言人制度》,定时按规定向社会公开慈善捐赠收入、慈善支出,公开公益慈善活动情况,明确本会常务副秘书长欧家欣兼任新闻发言人,建立较为完善的新闻发言人制度和舆情应对制度。本会目前暂无现职和离退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企事业单位人员。如有相关人员并在本会兼任负责人的,将按人事管理权限报批或报备。本会5名专职工作人员均按照劳动用工法律法规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购买社会保险。本会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并将党的全面领导的要求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关内容写入章程总则,并单设“党建工作”章节(《广州市利世慈善基金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三条、第三章“党建工作”)。2020年11月份,中共广州市利世慈善基金会支部正式成立,三名党员分别为副理事长耿子涵、张楚锋,政工干事肖思琳,由政工干事肖思琳同志担任支部书记。自支部成立以来,肖思琳书记均列席理事会会议,并代表党组织对本会的重要决策和业务活动、大额经费开支、接收大额捐赠等提出意见。本会专门设立了党支部办公室,并为党支部开展活动、做好工作提供场地、人员和经费支持。根据目前的实际情况,党支部正在筹备建立工会小组和妇联小组,做好联系职工群众等工作,本会均给予大力支持。此次开展法人治理专项整治自查自纠情况,对于我会规范化运作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理事会全体理事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在正式召开会议前,理事长耿长伟亲自担任自查自纠工作小组组长,将此次整治工作各项内容作为对自身的一次全面“体检”、查漏补缺,为今后更好发展打下基础。理事会议上全体理事认真听取报告、自查自纠,并填写了自查自纠表,形成情况报告和会议纪要,最终通过决议。接下来,我会将进一步加强基金会日常规范运作,认真学习法律法规,严格自律,始终着力于合法合规、公开透明,建立使命清晰、政社分开、依法自治、运行高效的现代社会组织制度,力争建设慈善组织品牌标杆。